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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4章 租子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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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bsp;nbsp颇有一种没赚钱就是赔钱的感觉。

    nbsp“娘,刚才族长来是做什么的?”王清晨问道。

    nbsp“族长将今年村里的份子给送来了”白氏小声说道,自古财不露白,即便是她这个妇人也知晓。

    nbsp王清晨知道她说的份子是什么,整个村子都是自己名义上的“佃户”,自己收租也是合情合理。

    nbsp这份子就是王清晨状元身份换来的租子。

    nbsp“有多少?”族长既然没有带粮食来,那肯定是换成了银两。

    nbsp这难道就是最早期的一条鞭法?

    nbsp同时王清晨也比较好奇,这个所谓的“租子”到底有多少。

    nbsp因为大朔建国时间还不到百年,所以缴纳的赋税种类并不多。

    nbsp租庸调赋税制度之下,主要分为三类:

    nbsp租:每丁每年需缴纳粟二石,作为田租,为农民提供土地的一种回报,保障国家的粮食储备。

    nbsp调:每丁每年要缴纳绢二丈、绵三两或者布二丈五尺、麻三斤等实物。依据家庭人口中丁男数量等情况征收,是对家庭手工业产品的征调。

    nbsp庸:百姓需服力役,每年一旬至二旬不等。不服役的每日折纳绢三尺,以庸代役,给了百姓在劳力安排上的灵活性,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。但一些公共工程等仍需百姓亲身服役(禁止罚替)。

    nbsp除了这三种之外,多数地方还会有补充税款,比如多数地方都会出台义仓税、水利税等,这些都是官府明面上应允的。

    nbsp征收尺度全凭官员上下协调,一般不会太过分。

    nbsp因为王清晨的功名,庸肯定是没有的,而他们投献给王清晨的“份子”则是征和调的份额。

    nbsp征收比例自然要比政府少上一些。

    nbsp村中有男丁五百余人,官方标准每人二石粮食,也就是相当于一千石左右,如果再加上“调制”所折算的税赋恐怕还要翻倍。

    nbsp出于同族所念,王父王母并没有要这部分租子,所以应收税赋应该不少于一千石。

    nbsp这还不算地方征收的各种杂税。

    nbsp如今世面上一斗米五文钱,十斗为一石,一千石就是五十两左右。

    nbsp(年十六称丁,各个朝代有所差异,秦汉二十成丁、魏晋十六左右,唐宋二十一成丁;明清十六成丁)

    nbsp“不少呢,足有五十二两”白氏一副赚翻的样子。

    nbsp左右顾盼,然后露出袖中一角,是一个拳头大的五十整锭银锭。

    nbsp白氏就好像捡到宝一样,毕竟如今不用缴税不说,每年更是能白赚几十两银子,她又怎能不高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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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4章 租子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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